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、季节性的资金需求,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。
申请条件
1、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;
2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,并办理年检手续;
3、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正常有效的贷款卡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行信贷政策;
4、依法合规、正常经营,有必要的组织机构、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;
5、信誉良好,具备履行合同、偿还债务的能力,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;
6、能够提供第三方保证、抵押、质押等担保措施。
办理流程
1、申请。借款人向工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,并提供工行要求的相关资料。
2. 签定合同。如工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,则借款人需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。
3. 落实担保。如需担保,借款人与工行签定借款合同后,还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、抵押、质押等担保措施,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、公证或抵押物保险、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。
4. 贷款获取。借款人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,借款合同即生效,工行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,借款人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。
5. 还款。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。
有贷款意向请填写下方表单